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026-01-14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通知,现将2026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2.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博士后项目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学校资助内容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师中长期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成信校发〔2018〕155号文件执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高级研究学者类别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访问学者类别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博士后类别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看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

(二)申请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行政楼424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wsb@cuit.edu.cn(邮件主题格式:20XX年国家公派+XX学院+姓名+申报材料)。仅在网上申请,未在申报期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效。

纸质材料依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材料清单顺序排列,用长尾夹固定,不可用回形针、大头针;全部为单面A4规格,复印件必须清晰且提供原件以供核实,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学校评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报学校研究选拔,经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六、推选单位主体责任

请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监督申请人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申报要求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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