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报批材料填报要求说明

2015-05-28        阅读次数:[]


 

一、  任务报批

1、保证所有材料完整规范,且填写无误。

2、报批材料

学校正式公文请示

须写明台方邀请单位、赴台团组主要负责人及人数、赴台日期、在台停留时间、在台交流活动主要内容、邀请单位背景情况、赴台费用承担情况,并明确入台证办理、人员政审情况及学校意见。

文末写明报批团组经办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

⑵邀请函

须由台方提供,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明确赴台时间、地点、目的、内容和赴台人员人数、姓名、职务。不得出现政治敏感词汇。

⑶邀请方简介

包括邀请单位成立时间、性质、主旨、负责人等基本情况,内容不超过一页A4纸。不得出现政治敏感词汇。

详细日程表

日程表须以台方发出的符合申报要求的“大陆地区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为准,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不得出现政治敏感词汇。

短期赴台团组(三个月以内),须以“天”为单位,明确具体时间、在台停留天数、每日“上午”“下午”详细活动。

长期赴台团组(三个月以上),须以“周”为单位,明确具体时间、在台停留天数、平日及周末活动详情。

在台日程安排需符合省台办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有实际意义。

赴台人员名单

以省台办所制“赴台人员名单”为准,不可改动表格格式及字体格式,仅可调整字号大小(即某一格由于内容过多使用默认字体无法显示完整,可将该格内字号调小,但其余单元格仍须使用默认字号),此表格须加盖学校公章。

其中,“工作单位及职务”栏须明确赴台人员具体职务或职称,且与备案表中“工作单位与职务”内容保持完全一致。“户口所在地”栏,省内户口仅填写地级市(州)名称,无需加“四川省”,省外户口则填写省份和地级市名称。

“赴台人员名单”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⑹入台证复印件

须用A4纸整版印制,保证页面所有信息(含水印)清晰可见。

备案表

以省台办所制“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为准(参见附件3),不可改动表格格式及字体格式,仅可调整字号大小。

所有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需填写至街道。“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直系亲属即可,如父母、配偶、子女。若空格不够,以配偶、子女、父母的优先顺序填写;若不足四人,留空即可,不得删除多余空格。

学生、普通教师由学校负责人在“人员派出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下同)签字,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校级副职领导(省管干部副职)由学校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校级正职领导(省管干部正职)无需学校签字盖章。

⑻其他材料

省管干部政审呈报表

省管干部赴台需提交。此表须手填,无需学校签字盖章。

赴台研修课程单

学生或教师赴台研修、培训须提交。格式以省台办要求为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由于此处研修人员排列顺序需与“赴台人员名单”排列顺序保持完全一致,所以请提前在“赴台人员名单”中将同学院同专业的研修人员紧邻排列。

③会议承诺书及全体参会人员名单

赴台参加国际会议或两岸学术会议需提交。承诺书由邀请方发出,承诺会议“纯学术,不涉及政治敏感话题”等。参会人员名单须包含全体参会人员姓名及其所在单位。

论文/演讲/学术研究报告提纲

赴台交流中若发表论文、演讲或学术研究报告等需提交,提纲精简明确,内容不超过一页A4纸。

以上材料备案表为一式三份,入台证复印件为一式二份,其余材料学生赴台一式三份,普通教师赴台一式五份,校级领导赴台一式七份。

所有材料按以上编号顺序,成套排列,每套材料用办公夹固定后报送。

二、 归后总结

所有赴台团组均须在归后15日内,由学校以书面文件(学校正式公文)形式和电子文档(word文字)形式,向我厅及省台办报送归后总结。

其中,同一学期内多个学生研修团组分批赴台,学校须待最后一批次返校后,就派出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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